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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邓州市工会经费拨缴情况答记者问

    信息发布者:吕金科
    2017-09-22 19:24:09   转载

    工会经费的拨缴是各级工会开展工作的重要财力保证。那么,眼下的邓州市工会经费的拨缴情况如何?企事业单位又是如贯彻落实《工会法》所赋于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法规政策?对此,记者特意走访了邓州市总工会主席陈祖胜。

    “近几年,在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的大力配合支持下,邓州市工会经费拨缴率明显提升,有力支持了全市工会事业的发展。”陈主席说,“但从目前邓州市的工会经费拨缴的总体情况来看,仍有少部分企事业单位存在着计提拨缴不及时、不到位等相关问题。”

    对此,陈祖胜就工会经费的拔缴等相关法规和存在问题,一一回答了记者的提问。

    问:工会为什么收缴工会经费?

    答:工会之所以收取工会经费,是根据工会的性质、特点决定的,也是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规定的。工会组织不同于机关、事业单位及其它群众团体,也不同于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。机关、事业单位及其它群众团体的人员工资、 办公经费和活动经费都列入了财政预算,由地方财政统一拨付。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、办公经费和活动经费是列入企业生产成本的。而各级工会组织的人员工资、办公经费和活动经费是依照法律规定,由会员所在单位拨缴的。工会的组织独立性、活动独立、性财务独立性决定了工会必须依照《工会法》规定,收缴工会经费来解决人员工资、办公经费和活动经 费。收缴工会经费是《工会法》赋予工会组织的权利,是工会组织生存与发展的 生命线, 更是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、组织活动和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 重要物质基础和保证。

    问:工会经费的来源?

    答: 《工会法》第五章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:“工会经费的来源:(一)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;(二)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(企业、 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); (三) 工会所属的企业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;(四)人民政府的补助,(五)其他收入 ”

    问:工会经费的用途?

    答:《工会法》第五章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:“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,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”。全国总工会规定:县以上各级工会机关除按照规定应该由政府支出的费用外,其他所有费用,均从基层工会按 2%比例收缴的工会经费中上解的部分经费中开支,其范围主要包括:职工活动费、工会行政费、 工会业务费、 事业支出、补助下级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。

    问:哪些单位应拨缴工会经费?

    答: 《工会法》规定“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。”

    问:全部职工包括哪些人员?

    答:全部职工是指在国家机关、党派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中工作。并由其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。包括长期职工和临时职工。

    问: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是否要拔交工会经费?

    答: 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第三十五条:“未成立工会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和其它社会组织,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。 ”

    问:有关单位截留、挪用和拒缴工会经费怎么办?

    答:《工会法》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:“企业、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,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;拒不执行支付令的,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”

    问:工会经费和工会会员会费有什么区别?

    答:工会经费,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要的费用,这是依法规定按比例由用人单位向各级工会拨缴的,它的用途主要是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开展活动。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是应尽的义务,同时也是会员所在工会组织内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。按规定,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基本工资收入 0.5%的会费,并且全部留用于基层,不作上解。

    问:基层工会经费的主要用途是什么?

    答:根据全国总工会《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工会经的使用 范围是: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以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;开展职工教育、文体、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;为职工举办政治、科技、业务、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; 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;工会自身建设;培训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;召开工 会会员(代表)大会;工会建家活动;工会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服务 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;慰问困难职工;基层工会办公费和差旅费;设备、设施维 修;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、体育、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 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必要补助。

    问:工会经费管理主要有哪些法律规定?

    答: 《工会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:“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。工会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。”

    问:全市工会经费计提拨缴的情况是怎样的?

    答:但从目前邓州市的工会经费拨缴的总体情况来看,仍然存在着计提拨缴不到位的问题。目前正在清查,清查原则是:实申报表彰,少申报查补,漏申报追责,逃申报立案,抗申报执法。鼓励缴费单位主动计提划拨欠缴的工会经费,依法严肃查处拖欠及抗缴行为。为此,全市专门由邓州市总工会、邓州市市地税局、邓州市市人民法院和河南盘古征信有限公司联合成立领导小组,解决工会经费清缴工作。

    问:这次清查的范围是什么?

    答:1、全市各类企业,非公有制组织。

    2、邓州市属差供、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事业单位。

    问:这次清查的工作任务是什么?

    答:一是文件下发后要求各责任单位主动进行自查,申报漏缴欠缴的工会经费。二是行业督察,由地税部门筛选全市规模以上纳税企业进行重点排查,明确重点单位限期整改。三是联合行动,组织行业工会工作人员,深入欠缴工会经费单位,宣传工会法律,及全市的六项惠普政策。三是起动征信,严惩失信,邓州市与中国人民银行所属河南盘古征信有限公司合作,针对抗拨抗缴单位,下发《催缴函》,对无效者,下发《失信行为告知函》,通过限制政府扶持、市场准入等方面对失信单位予以信用惩戒。四是法院配合,依法追缴,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工会经费的,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并由被执行单位承担滞纳金、申请费、法律服务费等费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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